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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委联联手严打商业欺诈
由商务部、工商总局、公安部、质检总局等11个部委联合签 发的《打击商贸活动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6月已经出台,一场针对商业欺诈的专项整治于7月开始正式实施。商务部
市场建设司成立了专项小组并牵头各部委及整规办统一行动。
整治重点包括: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商业零售企业"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行为;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行为;对外贸易领域中各类以虚假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和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等。
目前最为敏感的"占压"供应商货款也将成为商业欺诈行为。因为此行为在零售业非常普遍,严打消息一出,零售商人人自危。商务部将如何界定"占压之罪"并采取何种整饬措施,牵动着业内神经。
直销法出台在即佣金30%封顶
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将关于直销的3部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递交到国务院法
制办,并于9月1日全面实施。
直销企业的进入门槛是,注册资本金应达到8000万元,同时还要缴纳2000万元的保证金。一旦条例出台,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企业就可以申请并且拿到直销"牌照"。
直销企业必须是"店铺+推销员"的经营模式,只能销售自己的产品,而用于直销的产品,则限定在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化妆品、小型厨具和保洁用品5类。
在中国从事直销的推销员将只能是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外籍人士禁止参加。同时,现役军人。国家公务员,医护人员,教职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等8类人员将"禁入"直销。新法规规定,推销员各种收入不超过其将产品直接销
售给最终消费者所得销售收入总额的30%。
酒类商品批发零售出台标准
6月,商务部发布了《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两项行业标准,于7月1日起实施。
这两项行业标准严格规定了酒类商品经营者从事酒类商品交易活动应具备的经营条件,包括企业经营资质、必要经营场
地、经营设备和专业人员等;要求经营者在采购、销售、人员、财务、广告等环节建立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直面五道"紧箍咒"
卫生部发布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于7月1日正 式实施,禁止公立医院医生"走穴"。此外,卫生部正在研究禁止医疗广告。
"医生不许走穴了,广告要不许做了,医院药品加价要被取消了,3年免税要到期了,准入制度开始了。"这5条禁令中的任意一条,都足以让民营医院整个行业重新洗牌。
地板行业将执行许可证制度
为提高行业门槛、肃清市场,我国木地板(包括竹地板)行业 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目前这一政策已正式进入颁证执行阶段,在经过一个过渡期后,无证企业将不得再从事地板的生产,而在销售环节中,产品也必须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
生产许可证制度将有望从源头保证木地板的质量。它是强 制的,一旦实施,生产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和销售该产品。2005年6月,已有少数几家
大型地板企业首批拿到了生产许可证。
成品油批发民企面临"灭顶之灾"
6月2日,商务部公布了《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 范》(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要在国内从事成品油批发业务,要具有全资或控股的、总设计库容不低于4000立方米的油库,注册资本不低于飞000万元。其中,"在中国境内从事两年以
上成品油零售经营业务,并拥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 的条件最为苛刻。
统计表明,能达到以上要求的石油企业寥寥无几。如果征求意见稿通过,全国2000多家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将剩下不足10家。
股权分置试点暂免3种税收
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股权分置试点 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对于股权分置改革
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 让,暂免征收印花税。同时,对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
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欧盟提高食品准入门槛
7月,欧盟新食品法将正式实施,它将抬高中国农产品的准入门槛,而肉类出口将受到"特别关照"。以前我国出口欧洲的肉
类产品,不管采取何种措施,只要产品达标即可。新食品法则在 3个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法规被大大简化,所有食品都适用该法规,而且新法规将不再把食品安全和贸易混为一谈,只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二是要求实行食品供应链(即从农场到餐桌)的
综合管理,对食品生产者提出更多的要求;三是具有责任可追溯性,问题食品将被召回。
这意味着今后向欧盟出口的农产品,不但要符合欧盟食品 安全相关标准,还要放大食品安全管理范围。而其中特别加入的
"善待动物"福利条款,则对肉类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欧盟新法规从重视终端产品的品质到重视全过程,将使中国出口企业增加固定投资、运输成本和人力成本,以改善养殖场条件,降低养殖密度,对养殖环境的标准也有所提高。
(编辑:屈腾龙)
摘自《商界》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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